在部队如果打了结婚报告的话,可以先不领结婚证吗请求回答

如题所述

军人的结婚申请有效期为三个月,如果不领取结婚证,那么三个月后你需要重新再申请一次,很麻烦的。
军人和地方人员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地方人员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军人的《军官证》或《士兵证》;
(2)双方2寸合影彩色照片3张;
(3)因军人没有户口,所以军人需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军人和地方人员结婚登记程序:

(1)先得由军人分别打一份恋爱报告(有的需提前一年打报告)和结婚报告;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由军人单位开到结婚对象单位)。
(4)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地方人员带上身份证到妇幼机构进行免费婚检(军人严格要求婚检,并且双方都得到场,大概一小时后就能拿到报告),并由妇幼机构开具婚检证明(这是给军人存档用);
(5)所有手续齐全后由军人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结婚介绍信);
(6)拍2寸的双方彩色合影。(跟照相馆说拍结婚证件照即可)
(7)最后,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结婚介绍信,地方人员带上户口本、个人身份证和双方合影照片(需3张),到所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需工本费9元)
另:①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②如果是要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那么婚检也要双方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检查并开具婚检证明。
③如果是在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那么婚检也要双方到地方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检查并开具婚检证明。(回到地方办理需要军人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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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1
军人结婚很麻烦,首选打结婚报告,政治机关,对另一方函调政审,通过后回给军人一方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拿该证明和双方身份证件去部队驻地或者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但是部队给你开具的证明是有时效的,过期作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05
既然打了,部队就会去落实这项工作,部队开具的证明是有时效性的,过期作废。再打报告估计就难了。所以如果条件允许先把证领了吧。没证不算合法夫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04
可以的啊
第4个回答  2011-11-05
军人结婚很麻烦,首选打结婚报告,政治机关,对另一方函调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