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以票控税”是一件好事。目前,我国在对纳税人增值税进行监管过程中采取的一种管理模式:进项税收控管(即按照应纳税额核算税款)和出口退税控管(即按照出口退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相结合进行监控。
这种监控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将进项增值税控制在合理区间内,而且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实现在财务核算中增值税控管和出口退税控管并举,通过不同渠道的成本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以达到企业降低税负、增加收入的目的。
想要“以票控税”,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发票的开票数量,以及发票的真实用途,控制税收收入,这也是一个税务筹划的过程。我们通过“以票控税”后,可以有效规范发票行为。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合理利用增值税、所得税等财税激励机制。其次我们也需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再次就是可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或者合伙公司以解决企业经营问题和降低成本之目的。最后就是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优化工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比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超过部分按照规定的比例予以加收、减半征收,最高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作为财务人员,不能像在其他企业一样进行发票抵扣,对于这样一种存在于企业内部的行为,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或者申请税前扣除。否则很有可能会面临着罚款和被注销营业执照等一系列相关法律后果。国家的政策永远是为人民着想的,希望大家都可以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