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1. 工作时间差异: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按小时计薪,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通常不超过每日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 劳动合同签订: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通常只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 合同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通过口头协议达成共识;而全日制用工则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试用期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除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可以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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