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中强调:“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它把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提出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由此看来,反腐倡廉教育在抓好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监督措施的落实,这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
《实施纲要》中明确规定,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
领导干部。那么为什么要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的重点呢?因为领导干部在政府和企业中处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拥有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如果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监督不力,必然导致其从政不廉。实践一再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因此,要落实从严治政方针,确保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加强行政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和他律意识
自律和他律就像人生中的两面镜子,经常有这两面镜子照着自己,你就会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缺陷。常言到:“人生就像一盘棋,走的好坏靠自己。”这句话阐明了人必须要有自律这个道理。别人的教诲只能起外因的作用,自律之心是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一个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少不了与外界的交往,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外界交往就更多了,虽然多数活动是正当的、积极的,但把握不好就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特别是一些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如果交往过多、过滥,就容易遭“糖衣炮弹”的袭击,发生权钱交易等问题。领导干部的很多所谓朋友中,他们真正看上的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会采取许多办法来接近和诱惑我们的领导干部,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领导干部应严格规范自己的交际行为,交友一定要慎重,同什么人交往,交往到什么程度,要把握好分寸,讲政治、守规矩,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要切实增强自控能力,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也就是说要有自律的意识,而且需要有很高的
定力和修养,要具有不为金钱美色所动,不为物欲名利所惑的崇高境界。同时,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上一级领导,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加强检查和抽查,领导干部的权力活动延伸到哪里,就把监督检查延伸到哪里,确保
组织管理不失控、干部行为不越轨,做到八个小时以内管住,八个小时以外管好。对组织的关心和监督,领导干部应诚心接受,真正走好每一步。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人们常说:“权力是把
双刃剑。”当前,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内部缺乏有效制约、对权力监督不得力,是一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 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监督的核心。要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同时,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滥用权力必将导致被剥夺权力”的教训。各级组织应从落实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到
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和“
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方面来加强监督,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具体到某个领导干部,尤其是掌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对其权力还应明确界定。比如,“一支笔”审批财务,审批预算内还是预算外,审批的额度多大,审批要负什么责任都要明确。同时,上级部门和领导不仅要管人,还要管思想、管作风,对下级的用权行为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自负责,也要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当前,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减少政府的审批项目和程序,增强审批的透明度,加大监督的力度。
三、要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的落实
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和规定。如:“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三重一大”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72)个不准”及“两条例一法”等等,从整体来看,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但也有一部分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高级领导干部对党的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和党纪政纪,视若罔闻,有章不循,守章不严,违纪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的同时,也导致了许多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从很多腐败分子落马的案例中可以清醒的看到,哪一个腐败分子的堕落不是从无视党规党纪开始的呢?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加强领导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抓起,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的作用,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上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法规。做到制度出台一项,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典型,严肃处理。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廉政责任追究制度。
四、充分发挥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他指出的这条民主治腐的路子,其实质就是说明要充分发挥
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积极参与监督。因此,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树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观点,要有很强的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意识,善纳群言,主动让下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来“管”自己,把人民群众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不能把下级和职工群众的监督看成是挑自己的毛病与自己过不去。另一方面,要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观念,采取一些好的方法让职工群众参与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中来,如以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民主考核、问卷调查、信访举报、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引导下级和职工群众主动通过正常的途径和渠道,向上级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
总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好职能作用,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紧密结合和统一起来,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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