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玉米补贴归哪个部门管

如题所述

每年玉米播种结束后,生产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玉米实际种植面积,由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各村委会进行核查确认。并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核实无误后再上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并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后,再报送到县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再组织发放。


法条链接:《辽宁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四)核实补贴面积。

每年玉米播种结束后,各级农业部门会同统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玉米生产者分户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确认工作。

1.自主申报登记。生产者当年玉米播种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玉米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同时登记领取补贴惠农“一卡通”账号。

2.统计汇总核查。由乡镇(或农场,下同)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姓名、玉米种植面积、耕地属性、“一卡通”账号等)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统计汇总,并逐户进行核查确认。

3.实行村级公示。经核查确认的玉米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由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经手人签字、加盖公章和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4.汇总备份上报。以乡镇为单位,农业主管部门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分户情况)汇总,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同时将相关基本信息情况表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5.核查确认移送。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后,以正式公函形式将玉米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送县财政部门,以便测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确保于每年6月30日(2016年于9月30日)前将上述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按规定程序移送县财政部门。

6.动态信息管理。各乡镇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玉米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建立完善补贴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基本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真实完整。

(五)补贴资金管理与发放。

1.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除县级财政拨付并对玉米生产者发放补贴资金外,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必须通过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划拨。补贴资金要与专户内其他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相互混用。

2.及时划拨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资金,确保按期发放补贴。省财政收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后,应根据统计年鉴公布的基期分市玉米播种面积及产量,立即测算核定各市补贴资金额度,按规定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市;各市财政收到省下达补贴资金后,按照本地具体实施方案,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分配下达到县;各县财政务于收到市下达补贴资金并收到县农业主管部门移送补贴基本信息后(以后到者为限)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3.规范资金发放。各县财政部门根据市财政核定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和县农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玉米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统一测算全县补贴标准,并分解测算玉米生产者分户补贴金额,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玉米生产者存折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代领、代扣、挪用、挤占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全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务于每年的9月30日(2016年于10月31日)前完成。

⒋发放补贴公告。当年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县财政部门要将全县补贴资金发放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完成补贴发放时间等信息,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完成补贴发放的时间等。

⒌建立补贴发放备案制度。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后,市、县财政局会同农业部门将本地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报上一级财政和农业部门,并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县级明细表细化到乡镇,市级明细表细化到县)。市级补贴发放情况报省备案时限为地区全部完成补贴发放后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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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1
一、玉米补贴,归财政部门管。
二、玉米补贴,正式名称:是国家粮食补贴。是政府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
三、粮食补贴简介
1、国家粮食补贴分: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
2、补贴品种:小麦、玉米、油菜、棉花、水稻(早稻、中稻、晚稻);
3、补贴面积:粮食补贴面积与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是指种植小麦、玉米、水稻面积;良种补贴面积是指种植早稻、中稻、晚稻、油菜、棉花面积;
4、计算方式:面积乘以当年国家规定各项补贴的标准;
5、发放方式:粮食补贴从2005年开始全部纳入“一折通”系统,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存折发放;
6、发放年度:隔年发放。
四、粮食补贴工作程序
1、补贴面积调查:由财政所驻村管乡员会同村委会干部上门逐户调查并登记填写《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
2、补贴面积公示:将登记完成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七天,接受农户监督;
3、补贴面积核算汇总:将公示无异议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核算汇总;
4、补贴面积系统录入:将各农户补贴面积录入“一折通”系统;
5、补贴面积上报:将审核无误的补贴面积上报财政局;
6、补贴资金的发放:根据上报面积,按当年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换算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各种植农户存折账上,补贴发放过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