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1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
三、选聘条件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3月1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3)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的选聘条件
(1)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2010年3月及以前选聘,在村官岗位工作,且2010年度考核称职的,本人自愿,经原选聘单位推荐同意;“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必须服务期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3月1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河北省2011年的招聘简章中说的很明白:往届毕业生不可以报,应届非党员的研究生可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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