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明确审批人员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重要的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根据《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第三条的规定:
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授权批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