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轻伤对方要求索赔数目过高怎么办。

我弟弟骑机动摩托车撞倒一个老婆婆,只是趾骨轻微撕裂,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总计约1万多元,这种情况怎么办?
各位给个大约赔偿数目,让我有个比对撒

弟弟骑机动摩托车撞倒一个老婆婆,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总计约1万多元,可以要求其出示索赔依据,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如果你弟弟在本次事故中负全责,受害方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具体标准是医药费按医院实际医疗费支付(不包括非处方药),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元/天,营养费15元/天,交通费10-50元/天,陪护费80-100元左右,超过60岁一般不支持误工费,以上费用与住院天数向加即得出了你应该支付的实际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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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2
如果伤者索赔金额与法律规定相关费用金额差距较大,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要求法院明确本事故应赔偿的合理损失。如果伤者不起诉,事故责任书下达之日或伤者治疗终结之日一年后伤者就没权利向你弟弟索赔了。你弟弟向保险公司索赔期限有2年。你现在要作的保管好你们前期垫付的费用相关凭证。追问

你给个大约赔偿数目。

追答

你要明确伤者年龄,具体诊断、作的什么治疗等基本信息,住院没有?治疗时间有多长了等情况后好有个基本的损失判断。还有事故责任划分情况

追问

对方约50岁左右,应该无固定收入,医生说他是趾骨轻微撕脱,石膏都不用打,修养一个月即可,没住院。大约应该赔多少。用不用1万?

追答

你这种事故要赔偿的费用有下面几种:
1.医疗费,凭医疗机构相关病历资料、费用清单、医疗票据,此费用应为本次事故伤害直接关联的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与本事故无关联的医疗费可以不赔偿,举例说伤者去开感冒药啊降血压药啊等等。医疗费如果你们已实际支付,可以不用重复赔偿。
2.可能有的续医费,如果有轻微骨折,治疗时间才1个来月,伤者可能还需复查X光检查,可能还需要开点活血化瘀、促进骨质生长愈合的药物。但这个费用一般不多,复查X光一次100多元,一般一个来月复查一次,总计要复查2-3次,活血化瘀、促进骨质生长愈合的药物一盒大概20-30来元,一般一次开一两百元,一次开药能吃半个月左右,象你这事故伤者口服药物一般最长不会超过4-6周,这个时间是从事故发生日开始算的;医疗机构还要出具相关续医证明。
3.误工费,伤者如果能举证其在骨折休息期间其收入存在减少,这个句中有2层含义,1伤者要先举证其有工作有收入,2伤者的收入在骨折休息期间有减少情况。那么你就要合理休息期间的误工费。象伤者这种脚趾轻微骨折,我估计医院出具的假条大概会在6周左右的休息时间。
4.交通费,伤者到医院治疗及到交警队解决交通事故发生的路费。此费用一般只考虑1-2百元,象你这种小事故。
5,伤者提出的营养费没合法依据。营养费一般都是存在伤残前提,医疗机构出具营养意见,再通过司法途径由法院来裁决,因为我们国家没有营养费相关标准,还有营养费适用的情况比较少,通常都是伤者伤情较重,实际存在必须要补充营养的情况下才会考虑。象你这个案子从法律上讲根本不可能存在营养费的赔偿。
以上几点就是对你这个案子基本分析。如果伤者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误工依据,医疗机构有相关休假证明及续医证明,你这个案子后期赔偿估计也就5000元以内,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外。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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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1-12
因情况不明,给不了建议。你与对方如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交警调解,让其帮你们按国标双方计算费用后协调,如不成的走司法程序。
第3个回答  2015-12-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如果是轻伤
只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双方那个协商不了,你认为对方索赔数额过高,可以等待对方起诉后,由法院审理后查明具体赔偿数额,然后依据具体的判决内容给付赔偿款。
第4个回答  2012-01-12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先协商,协商不成让他起诉追问

大约赔偿数目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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