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座屋地,住了有30多年,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请问我还都能办理吗?如何办理?

问了,都不给办。因为附近都是之前给征收的,但因为没有合理的赔偿,所以一直没搬。现在附近都建了新房子,经多次交涉,又说可以重新给我规划,让我重建,但一直也没有动作。估计也是不肯给办。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你要问房屋所在地的国土局、房管局,各地做法不同,网上不好找到适合的答案。
如果是关系到拆迁,有个提法供你参考:老房子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没关系,只要在1984年城市规划法出台之前建的,因为法不溯及既往,政府不能适用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说你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既然不是违章建筑,就是合法建筑,拆迁时政府就要全部补偿。当然你这房子必须保持已有30年之久的建筑物的样子,不要随意扩改建,省得人家说你不是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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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6
那要看你的的房子是在什么地方了,要看当地的政府部门
第2个回答  2012-01-06
可以,可以查阅国家关于土地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国土部门的意见,依法办理房产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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