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拖欠工资的个税问题

我9月进入新单位,由于刚来报到所以工资什么的一直没有发。这个月工资核算清楚,社保什么都弄好了。发工资时就是这个月一次性发四个月工资一万多元,个税扣税两千五百多。请问财务这个报税有没有问题,可不可以分月计算?已经缴纳的税收能不能退税?

个人所得税是按月工资收的,你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工资,平均每个月的工资没有达到个税的要求是无需缴纳的,你完全没有理由缴纳个税,本来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已经触犯了劳动法,你可以到人事部说明,如果公司不予退还,你可以到劳动局去告他们追问

毕竟是新人刚来,以后还是要继续干下去的,那这个有没有办法让税务部门那边退税什么的?

追答

你要找公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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