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交了订金不过销售人员说如果不要可以退但是他现在不给退了

如题所述

这种情况很常见,买房买车都会有。

先来看看订金与定金专业点的定义:
1、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购车来说就是购车者)预先向对方(购车来说就是经销商)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就是要是经销商的车没有按时给你,4S就理应要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与定金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时只作为抵充货款,不履行只能如数返还。(换句话说要是我们消费者不想购买,是可以要回的) 

简单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任何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都要慎重,不要轻易交纳定金,要搞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非特殊约定下,如果消费者一方不想购买该商品,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当可以退还。而定金与订金有本质的区别。定金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形式之一,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现在大家购车的交的一般也是订金,注意是订金。也建议大家买车时下的一定要是订金。大家要是另选车型想退回订金,4S一般都说不能退,但这只是4S误导消费者的一种办法。你只要拿出点法律知识同他理论,4S就会退回给你。要是4S还是不退,我们就要寻求媒体报道(可以打电视台的**热线、**关注等)这样一暴光后,他就会退给你。要是真的还是不退,就要通过法律途径了!(估计不用走到这一步的)。

其实细想一下
情况一:你付订金2000元,要是你不想买了,4S就说无得退,白白赚了你2000元,解析理由是只有到期没有现车提才可以退。
情况二:要是车到约定的时候你还没有提到车,4S就就退回2000给你,但4S是不能如期交车毁约,但他就不用亏钱。只是把你交的钱退回给你。
明显地4S占了好处。
在买车的时候,要是没有现车,消费者要分清交的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所以我们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啊。购买10多W的汽车,还要被人牵着走,这样不值得啊!当然说不在乎那订金的话,就当然没有问题了!

最后教大家一个4S不肯退 但比较容易解决的方法:
例如交了2000元订金,要退回,大家要平心静气商议,最后可以跟4S说 给200元当作手续费OR喝茶费!这样就能比较顺利的退回。这样自己就能拿回1800元,总比没有了2000元好!要是吵大了,大家也不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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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0

订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有约定违约赔偿的,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赔偿金的。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定金及其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的成立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