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惯例和习惯法有什么区别?还是就是一样的??

如果不一样,法律惯例是法律渊源吗

经你这么一提,才发现“法律惯例”与“习惯法”原来如此近似。根据现在我查找的资料,只能给予你下列回答:(1)在法律中,习惯或习惯法是指在特定社会环境之下,可以被客观辨认出来的已经被建立的行为模式。一般来说,习惯法存在的环境有以下特征:可观察到一定的法律实践;相关当事人认为其具有法律效力。(2)“惯例”在法学领域一般翻译成convention,根据convention还有其他“大会、公约、协定”的意思,所以,我认为,惯例应该是经过一种双方或多方的确认的行为或做法。注意:一般惯例用于国际性的法律文件中,例如公约、协定等,而习惯一般仅用于一个国家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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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5
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的作用大大减弱了,除了在非洲一些国家习惯法仍然在实际上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外,在其他主要法律体系,习惯法已经不是主要渊源。但是,习惯法仍然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第2个回答  2012-01-05
法律惯例就是司法当中判案的具体案子。。。渊源这是从历史角度讲的
第3个回答  2019-12-05
惯例就是说以往以来的你只是都是这样做的。习惯是告诉别人,很多事情都要慢慢的去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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