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原因来说是有很多方面的,但是如果总体来说的话,一共就是三方面的原因,导致李白这位我国著名的诗人在这一生四次的婚姻之中,又有两次婚姻,都是自己做了别人的上门女婿。
第一方面就是生活原因,李白的出身虽然说用我们现在话说就是一个中产家庭,但是李白的父亲只是当时的一个小官,他们家可以说说富不富,说穷也不穷,但是在李白的父母死后,李白就成了一个孤儿,生活无所依靠,而李白这个人最初去考取功名的时候,并没有考中。这就是导致了李白的第一段婚姻,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而去做了当时许家的上门女婿。
而李白去做别人的上门女婿的第二个选择就是为了自己的事业,除了因为自己的生活压力以外,李白这个人还是有满腔的壮志的,而他为了实现自己的壮志,李白需要一个很好的踏板,这个时候如果说他能有一个很好的靠山的话,对他是非常有利的,这也是李白选择自己去做一些达官贵人的上门女婿的原因之一。
而另一方面就是个人对于社会观念的理解的不同,李白这个人的出生是在我国偏西域的一些地区,而当时的胡人社会中,有以母系社会为主。这就造就了李白在心理观念上与中原地区男子在心理观念上的不同,所以说他并不认为自己去做别人的上门女婿,是一件怎样丢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