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可以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利润分配预案;二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其中利润分配又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分现金与送红股。其中送红股是指用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上是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不涉及现金流出,但公司通常需代个人投资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严格来讲,不属于分红范畴,但由于这一行为的实质与送红股类似,因此也可视为分红的一种.在上市公司年报中,利润分配预案与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被并置表述。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上市公司极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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