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损益类科目累计发生额如下(所得税税率25%): 主营业务收入

某企业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损益类科目累计发生额如下(所得税税率25%):
主营业务收入3750万元(贷方) 主营业务成本1375万元(借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425万元(借方) 销售费用500万元(借方)
管理费用250万元(借方) 财务费用250万元(借方)
投资收益500万元(贷方) 营业外收入250万元(贷方)
营业外支出200万元(借方) 其他业务收入750万元(贷方)
其他业务成本450万元(借方)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2年的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1950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成本-期间费用+投资收益=1950+750-450-500-250-250+500=1750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750+250-200=1800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1800*0.75=1350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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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4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1950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成本-期间费用+投资收益=1950+750-450-500-250-250+500=1750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750+250-200=1800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1800*0.75=135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