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09年购置了一套小户型住房,说是国家对我们这种首套住房税收有补贴,到房管局去领钱,他们说网签合同时间不在2009年内,他们以网签合同为标准。可是我们不知道网签合同,那是房开商办理的。我们与房开商签合同及交钱时间在2009年9月,网签合同时间据房管局说是2010年2月,于是就不能给于补贴,造成这种情况该找谁来承担我们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