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派往其在重庆的办事处工作,来时公司有承诺报销春节回家路费,以前有按承诺执行过,但是现在公司以今年运营情况不佳予以拒绝执行先前的承诺,我该怎么要回本来的福利待遇?而且公司要调我去其他城市的办事处上班,我不想去可以拒绝吗?劳动合同上写的是重庆及其他办事处,以上两个问题,高分请求帮助,谢谢!
虽然合同里没有约定,但是有公司领导发给我的邮件可以证明公司本来就承诺每年春节回家的路费予以报销的呀,这样算不算已经约定好的内容?邮件可不可以作为相关证明?
追答邮件也属于一种承诺,而不是工资或者福利或者合同或者规章,能让就让吧,除非数目很大,不然,和企业闹僵了,那么对你还是很不利的。祝你好运。
虽然合同里没有约定,但是有公司领导发给我的邮件可以证明公司本来就承诺每年春节回家的路费予以报销的呀,这样算不算已经约定好的内容?邮件可不可以作为相关证明?
追答邮件可以作为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