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股权结构

如题所述

小米股权结构采用同股不同权构架即AB股。
小米股票分为A类及B类,对于提呈小米股东大会的任何议案,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则每股可投1票,通过双重股权架构,雷军的表决权比例超过50%,为小米集团控股股东,通过AB股,雷军成为小米的绝对控制人,如果不计入员工持股计划期权池,前五大股东持股超总股本七成,其中,雷军持股超三成,晨兴资本持股约17%,林斌持股约13%,DST和启明创投持股合计约11%。
AB股制度是上市公司实行的一种股权架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进行股改,改成股份有限公司,然后上市,上市前夕拟定企业股票为AB股这样的股权架构,上市之后实行,AB股制度,即同股不同权,指上市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通常是一般股东一股一票,但公司少数高管可以一股数票,是一种通过分离现金流和控制权而对公司实行有效控制的有效手段,区别于同股同权的制度,在双重股权结构中,股份通常被划分为高,低两种投票权。
小米IPO前五大股东总持股比例达75%左右,其中,创始人雷军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31.41%的股份,虽然雷军为第一大股东,但是依据一股一权的表决方式无法完全拥有小米的控制权,小米的双重股权架构于IPO完成后生效,公司股本分A类股份和B类股份,除一些保留事项外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有10票的表决权,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有一票的表决权,此外,持有不少于公司实缴股本十分之一并附带股东大会投票权股份的股东包括B类股份持有人,有权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并且可在会议议程中加入决议案,这一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普通权限股份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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