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请高人指点一二!多些帮助

在结婚前我们家庭双方各自平均出钱买了一套住房,但是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是和卖方人签了一个合同,是用的男方的名字,现在关系不和,想离婚,有一个孩子10个月了,请指教如何分配房子和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如房产是双方均出资,则应该由双方均分。子女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应该由男方付一半。至于子女抚养费标准,要看对方收入、子女需要、当地生活水平。
可参考我的有关文章。

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按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给子女扶养费及给多少扶养费、在什么时候应给扶养费等情况是常见的问题,下面给您简介部分问题的答案。
1、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怎么计算呢?
对这个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张先生,已与太太离婚,有一女由太太抚养,他是公司职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判决由他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王小姐,她是娱乐业从业人员,收入不固定,已与先生离婚,有一女由先生抚养,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如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公布“05年度文化体育娱乐行业年收入”为24000元,那么平均她月收入可定为2000元,可以判决由她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2、在什么时候给付抚养费?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3、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会遇到要求给付子女抚养养费的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4、有什么方式要求给付抚养费?
当然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要求义务人履行抚养义务。
5、这个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当然是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 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6、抚养费诉讼有时效限制吗?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些,从理论上讲,人身权的保护是不受时效限制的,但是对侵害抚养人权益,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诉讼应在两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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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和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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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06
我们认为如果能够证明有共同的出资行为的,应当认为该房产属于双方共有的,但是因为是在婚前的,应当作为一般的共有财产予以处理。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以跟随母亲共同生活为原则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第2个回答  2007-10-06
房子应该一人一半,还要考虑到孩子抚养问题。
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要向抚养孩子的一方付抚养费,
或许会出于对孩子有利的想法,抚养孩子的一方会得到房子。
第3个回答  2007-10-06
该房屋是什么性质?如果没有房产证能否确认该套房产的权利归属?如果无法确认归属那么该套房产在离婚诉讼中是不予处理的。

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
第4个回答  2007-10-06
结婚3年以上的话夫妻所有财产是一人一半的
3年以内的话2个人的财产就是谁的名字为谁的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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