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档案调回原籍需要什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辞职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关系挂靠,档案转去挂靠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1、由人才中心开具调转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接收材料。
2、回原单位取解职证明、档案(或去原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取)、保险手册等转出材料。
3、持材料回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存档、委托其代缴基本社会保险(个人名义,只交五险中的养老和基本医疗)。
4、无新单位期间公积金暂停缴纳。
5、党组织关系暂时放在原单位、或转入人才中心。
人事档案保管费用:
档案管理费首先是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约30元,其次是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如果在机关或国企,一般不用自行承担管理费用。
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为职员报销管理费,但有的企业为留住人才,常开出任职3年后才能报销的规定。如果不属于这些范围,就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了。从2016年元旦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财政拨款解决档案管理问题。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都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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