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擅自让4S店第三者修车,高出保额的费用,谁承担?

我在小区内倒车将别人的车保险杠撞坏,当时是在安华保险公司保的强险,由于车刚买,车全险没来得及上,安华保险公司派人出险后,被撞车主将车开到4S店等待定损,几天后保险公司来电话称车已经修完,修车费用超出2000元,他们只赔付2000,其余的多出的部分要我自行承担。我根本不知道4S店修车的事,被撞车主也称不知此事,定损单也是车修完之后才给我看的,我问为什么修车之前不给我看定损单,保险公司称他们不知道4S店已经修完车了,他们没允许4S店修车,我和爱人及同事去4S店询问,4S店店长坚称是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允许他们修车,他们才修的,我们表示要到保险公司再次询问,4S店店长称要交比修车费用高的押金,才能走,此前已经交过500元押金,我们要求他们派人和我们去保险公司,或者和我们去银行取钱,店长不同意,坚持让我们把人押在店内,为了尽快解决,只好将我爱人留在4S店,在这其间4S店拿出一张被撞车主签字的单子,上面内容是同意在此修车,说是在定损单出来之前签的,我和同事去保险公司交涉,经交涉保险公司说第二天给答复,我去4S店让爱人悄悄出来,我们才得以脱身,4S店不敢亲自给我打电话,而是让被撞的车主给我电话问为什么走了不告诉他们,他们行为是否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第二天保险公司来电话称只能赔2000元。被撞车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同意在4S店修车是否有法律效力,4S店和保险公司互相推诿,尤其是保险公司,车修完之后才通知我,是否是违规操作?4S店让我们把人押在店内是否违法?
我与被撞车主曾达成协议,若是修车费用高出保额太多,就去别的地方修理,结果现在车修完了才通知我。

首先,保险公司不存在让4S店修车,因为车修不修是客户的事情,这个案子定损很简单,因为你就买个交强险,最多就2000.只是你把车开到店子里面,4S店就修了,这个应该和保险关系不大。
其次,被撞车主在那修车不需要你同意,那是他的意愿,因为他有权选择
第三,押人涉嫌非法,但达不到处罚的程度。追问

保险公司在不给我定损单的情况下,就先把车修了,且定损单上没有我的签字也就代表着我不知道且不承认这个定损结果他也可以擅自修车吗?而且被撞车主并不知道车被修完了,我与被撞车主协商过,可以到别的店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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