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法律 咨询

一年前,我朋友通过正规途径进了一批货(在厂家的地区代理那里进的),是某品牌内衣,后来她在网店里同步销售。现在,这个内衣的厂家以商品信息侵犯有关商标权:(无知识产权编号),在商品主图或描述图片中突出使用公司商标,侵犯公司商标权利 为由,投诉了我朋友,要求停止销售。这种情况合乎法律规定么?如何做才能继续呢?

拿出进货的证明告诉厂家是他们授权的合法代理售出的 让他向代理请求赔偿 不过是不是当时进货厂家没给你们销售权啊 如果没有授权那就麻烦了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厂家和代理 让他们授权你才能继续经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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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2
他应该直接找厂家,在他找厂家之前和法律干涉之前,只要你是合法销售的,没有人有权利能让你停止销售,建议你进一步了解情况或者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第2个回答  2015-11-11
  可以去市级、区级、县级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设立目的
  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
  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门设立的)是律师除律师事务所之外的法定执业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区别在于:
  前者享受国家工资,专门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后者是自谋生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得办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
  前者其注册后的律师证件称之为“律师工作证”,而后者的注册证件叫“律师执业证”。
第3个回答  2012-01-02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要确保销售的货物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你朋友做为商家的身份信息要真实。不要让公众误解。
纵横法律网 黎虹律师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只是我们不能全面透彻地理解其中的含意。
货物绝对不是假冒,进货途径正规,身份真实,,这些都没问题。
问题是厂家不允许在网店里销售,在实体店里销售可以。要想在网店里销售要拿出一笔押金,进货的时候,代理处并没有提出这个条件,这也是近半年来厂家新提出的,,,厂家在网上也开有网店。
对于厂家提出的要押金的要求合乎法律么?没交押金在网店里销售不合乎法律法规么?

第4个回答  2012-01-02
提供的情况不够具体呀 正经去咨询个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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