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办了定期存款,但由于不小心看错了日期,提前支取了,银行也没有给予提醒,导致利息损失2万多元。

请问银行要不要承担没有告知确认的责任?
但是作为一份未到期的合同,一方要解除合约,另一方是否有必要提醒合同没到期,如果解除合约,就要承担甚么样的后果呢?
我是当场离开柜台时发现的,还没出贵宾室,就去找柜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我找客户经理,交涉3个多小时,银行就说没有办法。坚持说是我的错。按我的要求办事。

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这个银行是有责任的,首先,就像你说的,银行是有义务对储户进行必要的提醒的,当然这个只是从优质服务的角度去理解,而并非银行制度规定,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一切都要储户说了算,从操作流程上讲,银行在这一点上并不存在过错,不负有责任,只是服务工作做得不到位。
但第二点就比较关键了,如果你是当时就发现不对,并且找银行明确提出异议,银行在当时(当天之内)完全可以做抹账交易,把这个错误纠正过来。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必要的损失!
这个银行方面一味地坚持自己无过错,而不是想办法解决问题,可说是十分不负责任和愚蠢的做法,导致了本可避免的恶果。
建议您可以直接找银行方面投诉,如不能圆满解决,可以向银监局投诉,或是找媒体求助,(应该不至于搞得这么严重,向银行投诉就可以解决的)活期和定期利息差了两万余元,您存款的数目想必也很大,银行方面应该会很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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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1
应该是不承担责任的,因为银行只是你的执行者,而且你也说了,是你不小心看错日期了。追问

但是作为一份未到期的合同,一方要解除合约,另一方是否有必要提醒合同没到期,如果解除合约,就要承担甚么样的后果呢?

第2个回答  2012-01-01
银行不会承担没有告知确认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1-02
那你是第几次看错日期两人?办定期存单的时候可以毁约一次。貌似你全取走了? 利息2万多的话应该你存了很多钱了,银行按理说会提醒你的。
第4个回答  2012-01-02
银行应该在客户取款时提醒你,你的存单没到期。其实你当场发现的话银行是可以取消该笔交易的啊。追问

我是当场离开柜台时发现的,还没出贵宾室,就去找柜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我找客户经理,交涉3个多小时,银行就说没有办法。坚持说是我的错。按我的要求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