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否强制要求每周上班5天,每天8小时呢?求解

如果正常工作的5天之外还可以加班,可以连续上7天班吗?可以超过8小时每天,最多上班多少小时每天呢?

这是SA8000:2008的原话:

7.工作时间

准则:

7.1 公司就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和公共假期的规定。标准工作周(不含加班时间)应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7.2 员工每连续工作六天至少须有一天休息。不过,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允许有其他安排:

a. 国家法律允许加班时间超过该规定;

b. 存在一个有效得经过自由协商的集体谈判协议,允许平均工作时间涵盖了适当的休息时间。

7.3 除非符合7.4条(见下款),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性质,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7.4 如公司与代表众多所属员工的工人组织(依据上述定义)通过自由谈判达成集体协商协议,公司可以根据协议要求工人加班以满足短期业务需要。任何此类协议应符合上述7.1条有关规定。

 

总上所述:1.每周最长上班时间不得超过60H(含加班)。

                  2.标准没有要求说上5天/8H,企业可以适当要求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2H/周。

                  3. 若企业有综合工时批文或不定时批文时,可以调整工作时间,但不得超出全年正常工作时间。(这种批文,不在适用范围内的企业政府不会批的)

                  4.5天/12H或6天10H,都是在该标准接受的范围内.,但不允许连续上7天班,除非国假调整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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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1
所有的企业管理体系都是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下运行的。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是体系所要求的。追问

那就是5天之外还可以加班,可以连续上7天班吗?可以超过8小时每天,最多上班多少小时每天呢?

追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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