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的马路(东西方向,城市道路,双向4车道,中间是单黄线,虚线,该马路也没有明显的限速标志),事发地点在一幼儿园门口(幼儿园在马路北侧)南面,幼儿园东侧20米有一T形路口(无红绿灯和斑马线),受害人骑着自行车斜着穿越马路(从东北向西南),被一自东往西的小轿车撞倒,飞出五六米,被撞位置基本在马路中心线位置,受害者在医院ICU昏迷14天了,还未醒来,交警迟迟不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自己说车速在60码以上(但当时交警不在),而且当时司机没有刹车(现场无刹车痕迹),后续了解到该肇事车辆没通过安全技术检查,这种情况下,责任应如何划分? 另外,事发地点距东西两向的红绿灯基本都在800米以上,这种马路,是否允许横穿马路?
这种情况下,肇事司机有有哪些过错?受害人有无过错?
PS:视频监控显示受害人有回头看后面来往车辆的动作。
事发时间大概早上6:40左右,事发地点在幼儿园门口正南方,距东边的T形路口大概50米。
追答与事发时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骑自行车过马路由撞人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划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楼主没有过错,那么对方应负全责。
如果有过错,但是对方车速是超速,双方都有过错,机动车一方也要负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