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为朋友向银行贷款做保证,贷款7万元。去签合同时,工作人员让我在空白的文本上签字,我当即表示至少要把借款人的名字和金额填上后我再签字,但工作人员和朋友都说不要太搞机械了,不要紧的,朋友还一个劲的对我使眼色,我平时最不喜欢别人说我处事机械,说得我很不自在,索性就把名字签了,同时也有些愤怒,一时竞不知道自己共签了几份。
1、在银行的格式文本上签了多份空白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和类似于担保合同文书),换言之,仅在空白合同上签了个名,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保证期限等内容全没填好,我就签字了,这样会带给我哪些风险?
2、通常情况下保证人和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几份,保证人是不是也该持有一份?
3、为僻免他人利用空白合同让我蒙受不白之冤,我该通过什么方法进行补救?
4、就算我再去银行看看文本并补正,由于我记不清共签了几份,如果银行人员留着一份不让我补正,今后若这一份我已签字的空白文本落入别有用心的人之手,我该用什么证据证明我没为那人做担保?我是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诚盼银行人员或者经验律师解答,谢谢。
打错了,不是前几年,是前几天。
谢谢您的无私丰献。
还有一个对我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在向银行作保证时,各商业银行是不是一定要按规定对保证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审查?各商业银行内部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比如说我就拿固定工资(每月2100元))的一个普通工人,一套住房(住房不能强制执行),没有存款,没有其他资产(如店面、汽车),是不是各银行规定这样的人作保证时担保金额不超过几万元?
1、你要明白担保人的性质,如果借款人因资金不足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或故意拖欠本息不还的话,银行将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调解或起诉),一般都是到法院起诉。作为担保人你有对你担保的这笔贷款本息进行偿还的责任,所以将会一起被银行告上法院。到时候你签的合同、担保承诺书等物件都是有力证据。
2、一般银行做担保贷款,都会根据贷款申请额度对该笔贷款的担保人资产做详细的评估,只有你的资产价值评估大于你担保的该笔贷款申请额度,且你没有不良的征信记录你才能获得担保资格。
3、一般你做担保人银行信贷的客户经理会要求你出示房产证、行车证、存款流水等资产证明,如果你上班则要你公司人力部或财务部提供你的收入证明等材料并留复印件作为附件放进信贷档案送到主管信贷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4、所有的银行信贷部门对担保贷款的担保人都会进行详细的资产评估,因为这个涉及到贷款本息偿还风险问题,所以担保人的认定都不会很随意。各银行对于担保人资格的认定都有自己的标准,松紧程度因银行而有差异,基本上都遵循一个原则:作为担保人其个人资产必须大于担保额度,且无不良征信记录。个别银行严格的还有担保人夫妻同时到达合同签署现场,签署自愿担保承诺书和保证合同。
你可以自己估算一下你的全部资产价值大约值多少钱,就知道你最多能担保多少额度的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