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29
不需要,这不属于民法的约束范畴,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用人单位应当退还押金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30
是的,收取员工的押金属于违法,应当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建议你向劳动局投诉处理并要求退回押金,因此给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12-31
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包括变相方式的押金,如工服押金等)。但你必须要证明老板收了你押金,比如押金单,收据等,看清楚有没有财务专用章,或者老板的签字,财务经理的签字等,如果简单的一张收条,没有公章或者负责人的签字的,到时候有可能会抵赖不承认,你就很被动了。如果不幸被我言中,你找个机会去问问老板或者财务,顺便录音证明收了押金才行。
第4个回答 2011-12-29
1,公司收取员工押金或保证金等都是不合法的,应退还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