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个体工作了2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因我工作太熟悉不放心理由,把我解雇,请问我是否应该得

补偿,补偿金是多少?
他不给!应该请那个部门帮忙呢?谢谢

1 应该给两个月工资做为补偿金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津贴及补贴 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 要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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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2
1、双倍工资。个体户的劳动者同样应当和个体户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没有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你们老板应当赔偿你1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描述,你们老板解雇你是违法解雇,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的规定,因此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按照cjq6364所说的方法。总共是4个月的工资(2年工作计为两个月,违法解除加倍)
3、代通金。如cjq6364所言。

注意:收集证据(工作服、人证、社保缴费记录等等能够证明你在那里工作的证据即可)
第2个回答  2011-10-03
1、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2、任何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包括雇佣保姆)
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视为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俗地说,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他永远雇佣了你,要付你一辈子的工资。
综上所述,该老板若要解雇你,是违法的。也就不存在解雇赔偿金一说了。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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