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具表现形式很多,根据习惯,凡是在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在法律上统称为主要负责人。不过,如何理解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本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
这个名词具体所指的对象会因所在的行业的差异有细微的区别,所以应该参照该领域的法律和行业不成文的规则或是本单位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专(兼)职安全员考核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防护措施搭设验收制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职工保险制度,劳保制度等;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文明施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保证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独立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措施,因此,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的治理负全部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负责人
1、全生产许可证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代表,出了任何安全问题需要负主要责任。
2、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和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
扩展资料: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代表,出了任何安全问题需要负主要责任。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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