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力已经行成临驾与社会之上的强制性力量,是否标志早期国家已经行成?世俗制度宣告结束?

如题所述

  三过家门终不入,赢得天下苍生苦。弯弓何须射天狼,一世君王一世臣。 自由大同的失败,礼乐建树的勃起,一个王朝的身影,消失文脉的跌跌撞撞,为了英雄时代,干杯!

  第三节 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及特点

  一、“城”与“国”的关系

  无论从汉字“国”的起源以及古人对国家的认识和理解,都直接与城联系在一起。国字的原始形态当作
  “(43)”,其中方块表示城,四周短线表示城外的领域,戈是守城的武装。这表明当时人们已经从最普遍
  的意义上观察到了社会组织结构即国家的物化特征的核心所在,并以文字的形式形象地表现出来。《周礼·考工记》有言:“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显然,这里的国是指城。许慎《说文》释国为邦。《六书故·工事二》云:“邦,国也。别而言之,则城郭之内曰国,四境之内曰邦。”古时人们还常常把城里人称作“国人”。由此可见城与周围的乡村聚落共同构成了邦,邦即是城以及城里人(这里主要是指以贵族阶级为代表的各级统治者)统治的郊野之合称,城则是邦的重要象征和中心所在,所以邦、国可以相通,而邦、国又都与城有关。这些文献记载充分说明,我国古代学者早就注意到了城与国的内在联系,不仅从文字起源方面把国与城联系在一起,而且还有不少精辟的概括和论述。城虽然不等于完整意义上的国家,却也是古代国家的重要象征和统治中心所在。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一般都住在城里,置身于严密的防御体系之中。这些情况再次说明,城垣固然不能作为判断是否为城市的绝对标准,但城乡分化意义上的古代城市大多都拥有城垣设施,所以城垣往往也是古代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

  古文献记载中也屡屡涉及城的始作年代等问题。《史记·封禅书》有载:“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世
  本》、《吕氏春秋》及《吴越春秋》皆云:鲧始作城。不论孰是孰非,古人一般都把城的发生时间推定在五帝时代。又传说中太昊“作都于陈”,少昊“徙都于曲阜”,帝尧“都平阳”等等,这些地方亦或有城。另外,《史记·五帝本纪》又载黄帝时“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尚书·尧典》记载帝尧时设四岳、十二牧及司空、司徒、后稷、士、共工、秩宗、典乐、纳言等职官。这当能说明五帝时代,早期国家正在形成和发展之中,且统治机构愈来愈复杂。从聚落考古学角度分析,在聚落群以及聚落群同盟组织的庞大集合体内,可能存在着中心、次中心和一般聚落等多级聚落结构,其社会集团内部自然也需要有一个管理系统,需要不同级别、不同职能的管理机构,而职官只不过是这些管理机构正常运作的代表和具体执行者。《 尧典》中还说帝尧时“百姓昭明,协和万国。” 《左传》哀公七年云:“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等,揭示出当时中原及其周围地区已经形成了小国林立的政治格局。所以有学者指出,五帝时代是一个普遍筑城建国的时代,恰与考古学上龙山时代的特征相吻合 (44)。

  关于这一时期的政体结构,学界常以“酋邦”或“城邦”称之,自有一定道理。但若考虑到中国历史连续发展特点以及当时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特征,似乎称之为“王国”更为确切。尽管入侵和征服事件往往会导致世界一些地区的社会政治结构突然发生变化,但这种情况似不存在于古代中国。亦即如果没有五帝时代诸多小王国的存在和相互竞争,我们就很难解释夏商周时期王国联盟体的形成。也就是说,五帝与夏商周这两个前后衔接的时代,在政治结构和国家形态上也当存在着明显的承继发展关系。如此一来,五帝时代中原及其周围地区王国林
  立,恰是夏商周王国联盟体形成的基础和前奏。

  二、尧舜禅让故事的历史真实

  尧舜禅让故事自古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历史事件,并涉及到中国古代国家和文明的起源与形成问题。过去,顾颉刚先生在考察尧舜故事时,曾不失敏锐地叹道:“有一桩遗憾,这便是我们对于商代以前的政治组织不能确实地知道,所以不能把这件故事所凭藉的时代的情形托献给读者看,这是要待锄头考古学的发展来帮助我们的” (45)。中国考古学数十年的发展成就已经使人们相信,尧舜故事大约发生在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而尧舜故事虽属传说中的历史事件,但人们也普遍相信这些传说当有一定的事实依据。

  从聚落考古学方面分析,在五帝亦即龙山时代,中原地区以城址为中心的聚落群往往有别于通常所见圆形或椭圆形聚落群结构而呈扇形。扇形聚落群结构不仅在空间分布上不利于内部的组织管理,而且还明显具有不稳定性和对抗性特点。扇形聚落群结构的基本特点就是中心聚落偏于一侧,处于扇心位置。就中心聚落位置和聚落群结构特征而言,明显具有不稳定性。因为中心聚落所在既可以说是聚落群最安全的地带,也可以说是聚落群最危险的地点之一。安全或危险与否,完全取决于受攻击的方向。因此,扇形聚落群中往往还存在着个别与城址相若或较大的聚落遗址,很可能就是由其不稳定性所导致的,作为应付不测风云的机动场所或者就是中心聚落迁徙、更替的直接结果。而与不稳定性相辅相成的就是扇形聚落群的对抗性特点。人们之所以如此规划设计聚落群的布局结构,当是以较大的风险以及管理上的不便来换取某种更为实际的需要,其中扇形所向可能就是防御的关键和危险长期所在。在这种情况下,聚落群的全部力量就可能被规划于中心聚落的一侧,集中对抗较长时期来自同一方向的侵犯。否则,扇形聚落群存在的理由便很难解释。

  事实上,扇形聚落群结构也当是在一种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即在特定时期以及特定人文环境下,扇形聚落群同样也会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否则便很难成立。在扇形结构相对稳定的时期,中心聚落所在无疑应是聚落群中最为安全的地带,而这种安全保证在很大程度上可能还是来自与周围聚落群的社会关系,即聚落群同盟组织的存在。这样,在以若干聚落群构成的超聚落群社会组织的保障下,各聚落群都可获得局部的安全保证,扇形聚落群就有可能得以成立,并由这些聚落群共同组成了更大范围的防御体系。因而,扇形聚落群结构即应是聚落群同盟组织出现和存在的有效证据之一,而且可能是一种平等式的同盟。扇形聚落群及其所反映的聚落群同盟组织在中原地区的出现与存在,当是仰韶文化后期以来周邻文化迅速崛起且不断向中原地区推进、以及龙山时代气候变迁给中原地区居民造成极大生存危机的历史背景下发生
  的。这也正是尧舜禅让故事发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关于尧舜禅让故事的真实性问题,尽管先秦时期儒、墨、法、道各家认识及态度不尽一致,甚或截然相反,但仍揭示出尧舜禅让故事的可信度较高 (46)。尤其主张篡夺说的法家之集大成者韩非子在《五蠹篇》中认为,禅让对于尧舜来说实乃是一件“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的好事,明显是对“逼上弑君以求其利也”
  (《说疑篇》)这一篡夺观念的自我否定。而且,韩非子在批评儒墨两家的尧舜观时还曾言道:“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显学篇》),既言取舍,则必有所依,且证据所出当在孔子以前。又根据文献记载,尧舜禹分别所在的陶唐氏、有虞氏和夏后氏三大部族分别活动在冀南及晋南地区、鲁西及豫东、豫西及晋南地区,而且各集团内的继承制度也分别是以世袭制为基础的,说明他们各自拥有很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只是由于共同利害关系的驱动而结成了平等式联盟。再者,禅让制当是势力相当的诸政权组成的联盟体产生其领袖的方式 (47),禅让本身可能就是争斗之后的妥协 (48)。平等式联盟是尧舜禅让的社会基础,一旦外部环境有所变化或内部力量对比失衡,就会打破原来的联盟形式。所以尧舜禹故事所反映的却不单是选举制向世袭制的过渡,更非世袭制的发端,主要则应体现着社会集团规模扩大及更高一级政权机构的形成过程。

  概括起来,龙山时代中原地区以城址为中心的扇形聚落群结构的存在,不仅为我们认识中原地区社会集团规模的扩大方式乃至社会政治的演进过程提供了必要的考古学证据,同时也从聚落考古学的角度证实了陶唐氏、有虞氏和夏后氏诸集团平等式联盟体的存在、以及尧舜禅让故事的可信性与历史真实,进而说明中国早期国家已经处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之中。最后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力量对比失衡,夏禹父子终于打破了联盟体内的均衡态势,在废除禅让制的基础上便导致了以夏王国为主体的不平等式联盟体的出现,使中原地区政治一体化过程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中国早期国家的政治结构特点

  西方学者较早就国家的起源过程与模式普遍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不少理论假设 (49)。其中以塞维斯提出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游团(群)、部落、酋邦及国家四级发展模式中的酋邦理论影响较大,自 80 年代以来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但酋邦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如曾有学者在考察龙山文化聚落形态时发现,中原地区的聚落形态及历史发展事实无法支持由复杂酋邦发展为国家的社会进化观点 (50)。事实上,在缺少外来因素尤其没有大规模入侵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由氏族社会到国家的过渡是一个极为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进而,由于通常所谓国家这种社会政治结构形式是在氏族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演变而来的,所以关于过渡时期的社会政治组织形式以及早期国家形态往往不易把握。这些方面可能都是引起歧义的关键所在,其中也包括对早期国家的定义与称谓。

  无论社会进化的具体过程与模式如何,社会结构基本都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演变规律,而简单与复杂又都具有相对性和阶段性。因而,认识社会组织结构的实质性基本特征似乎是最为重要的问题。根据考古发现和研究结果,并结合古文献记载,似可将龙山时代以来开始形成的诸多王国的特征概括如下。

  其一,具有以王权为核心的权力结构特点。在王权的构成及神权、军权和族权这三个来源中 (51),军事权力似乎更显突出。一方面,王权与军事权力渊源极深,作为王者可能首先必须是突出的军事领袖, “王”字源于斧钺之形 (52)的事实不仅形象地反映出王权的特质,而且也暗示出王权诞生的主要途径和线索。另一方面,在社会政治权力系统中,军事贵族既是最不稳定的政治因素,同时又是巩固和维护王权的主要力量,随葬斧钺类武器的大中型墓葬比例即可说明军事贵族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占居绝对优势。但这并不排斥原始宗教在巩固和加强贵族权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只是最高宗教权力及宗教贵族逐渐被置于王权的控制之下。良渚文化贵族墓地常因设于祭坛上而有祭坛墓地之称,说明祭祖也是经常性的宗教祭祀活动之一,并通过祭祖的方式把神权与族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进一步确立了王权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同时,良渚贵族墓葬随葬品组合及其功能意义表
  明,握有军事和宗教权力者地位最高,而仅握有宗教权力或军事权力者的地位则相对较低 (53)。显然,王权的来源及其形成特点就已经说明,当时社会的政治结构不仅具有政教合一的特点,而且还有军政不分的性质。在较为复杂的国家管理体系中,王权是各种权力的集中代表者,同时又是各种权力系统的平衡者。

  其二,构建王国大厦的社会基础是部族或部落。王国尽管是在实现某种程度统一的基础上成立的,但要达到意识形态上的统一却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任务,各氏族部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可能都分别保持着原有理念以及较强的势力。而且,在社会集团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可能始终都存在着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的滞后现象。在缺乏或没有经验借鉴的情况下,早期国家往往就较多地采用了原有的管理模式,继续利用各氏族部落的贵族进行统治管理。直至商周时期,这种社会管理体系和模式仍然较为清楚地保留着。亦即在氏族社会向早期国家演变的过程
  中,往往很难完全摆脱氏族制度的束缚,对氏族制度的破坏或改进可能非常有限。在这种区域政治统合的社会重建过程中,虽然基于阶层或阶级利益而对氏族制度(血缘关系)有所突破,但维护各集团贵族利益并容易被接受的方式,就是一定程度地保留他们对原来所在集团(氏族部落)的统治管理权力。王国这种早期国家形式是在广泛存在的氏族部落的基础上,通过兼并与联合而建立起来的,所以构建王国大厦的社会基础仍当是部族或部落。

  这种以部落或部族为社会基本组织管理单位的特征,不仅与传说中五帝时代的社会组织特点相吻合,而且还可从龙山时代的聚落结构方面得到验证。一方面,虽说具有城乡分化意义的城址居民结构较为复杂,但这并不排除可能是以某一氏族部落成员为主体的居民结构模式。在陶寺城址尚未得到确认以前,人们就常常认为陶寺遗址具有早期城市的性质。陶寺墓地的墓葬既有规模之别,又有分区现象存在,却仍具分布相对集中而排列有序的特点,还有类似于以前氏族墓地的一面。另一方面,中原地区的后冈、白营等乡村聚落的房屋布局都明显具有凝聚式的分布特点,说明这一时期大量存在的乡村聚落还在较大程度上保留着氏族部落的组织形式。这些特征都与龙山时代以前的氏族聚落十分接近,甚或相当一致。所有这些资料都能够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一定程度地说明早期国家的社会基础仍是部落或部族,比较普遍地保留着十分浓厚的氏族血缘色彩。从这一方面的特征来看,称之为部落国家亦无不可。也就是说,早期国家虽然已是高于部落的社会政治组织形式,但却是以部族或部落组织为基础而建立的社会组织形态。

  其三,礼制是社会内部等级制规范化秩序化的具体表现。理论上,等级制可能源于阶层和阶级分化,但却较阶层或阶级分化更为复杂。氏族社会内部的阶层分化实际也应是最初的等级分化,两者几乎可以等同起来,即等级分化相对还比较简单。随着社会集团规模不断扩大,并在阶层利益驱动下超越氏族血缘关系的阶级形成以后,等级分化逐渐就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阶层或阶级分化,较之阶层或阶级更为复杂。当然,这种等级分化也可以理解为阶层或阶级分化的继续和延伸,是社会内部结构愈来愈复杂的直接反映。一方面,社会集团规模扩大的结果之一就是直接造成了氏族制度下的一级甚至两级管理机构已经无法适应和完成内部管理需要,不同层次不同职
  能、条块分割的网络式管理体系必然会在集团规模扩大的过程中逐渐形成。这样首先就会在贵族构成的统治阶级中形成不同的等级,而且这种更为复杂的等级分化势必也会波及包括手工业者在内的平民阶级。多级管理机构的出现与存在当是社会内部结构及等级分化更为复杂的表现形式。西方一些学者甚至把管理决策机构等级数目作为界定酋邦与国家的标准之一,认为国家至少拥有三层决策机构 (54)。另一方面,在社会集团规模扩大或者说若干较小集团组合成一个大集团时,这些小集团的势力未必就势均力敌,都很相当。若不以各集团原有规模和势力分别确定他们在新集团内的等级地位,似乎就很难平衡各集团及其贵族阶层的利益,也不便使新集团及早趋于稳定。这两个甚或更多因素的综合,就会促使阶层或阶级基础上的等级分化进一步加剧。

  在考古学上,除有学者以遗址面积在晋南和山东地区划分出四级龙山文化聚落结构外 (55),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和良渚文化中也当有类似的现象或结果存在。当然,这种纯粹以遗址面积划分的聚落等级虽可一定程度地揭示出社会内部的分化及多级决策管理机构的存在,但未必就十分准确。从中原主要是河南地区的情况来看,也许除规模大小方面的差异以外,聚落之间的分化可能还存在着其他更为重要的本质差异,即聚落等级实际有可能较以聚落面积所划分的四级结构为多。反山和瑶山都是引人注目的良渚贵族墓地(图八
  三),年代比较一致 (56),但反山墓地明显在规模以及随葬品优劣程度等方面都优于瑶山墓地,说明良渚贵族中存在着较为严格的等级差异。从墓葬规格方面揭示等级分化的典型墓地当属陶寺城址。陶寺墓地的墓葬除宏观上可以分为大、中、小三类外,每类墓葬还可划分出若干等级。其中大墓可分甲、乙两种,占 1% 左右;中型墓葬可分甲、乙、丙三种甚或四种,不及 12% ;小墓大致可分两种,占 87% 左右,构成三大类七、八个等级阶梯 (57),且明显具有金字塔式的结构特点。这些不同聚落、不同墓地之间以及同一墓地中所存在的等级差
  异,充分说明龙山时代社会内部组织与等级分化已相当复杂。而这种等级分化又是通过礼制的形式来确定和表现的,所以礼制当是社会等级分化秩序化和规范化的具体反映,以此明确各成员其中主要是贵族成员在社会内部的权力和地位。礼制的物化表现形式就是礼器的存在以及种类、数量与组合等方面的差异,即所谓“器以藏
  礼”(《左传·成公二年》),以器来“名贵贱,辨等列”(《左传·隐公五年》)。从这一方面的意义来看,在等级社会中,社会成员的身份地位几乎可以等同于他所拥有的物质财富。而作为物质形式的礼器则在考古发现中比较常见,涉及祭器、食器、酒器、乐器、兵器、衣着服饰、丧葬礼仪中的棺椁制度等,几乎包括了人们日常活动的各个方面。礼制的萌芽可能较早,但礼制的成熟与完善大约是在龙山时代 (58)。

  其四,世袭制已经成为基本的继承制度。在王权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世袭制也逐步得到确立。这一事实早就被孟子等人若明若暗地道了出来。《孟子·万章上》云:“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这段话表面上似乎是讲尧舜禅让故事的,并未涉及各集团内部的继承问题,但若考虑到这些集团的活动区域原本就不在一处,则舜避尧之子、禹避舜之子以及益避禹之子的观点便无从谈起。又据孟子所言,尧之后陶唐氏集团最高权力的代表者非尧之子莫属,舜之后其子也理所当然地成为有虞氏集团最高权力的代表人物,而夏后氏集团的情况似乎更能说明世袭制的存在。鲧虽因治水无方而被处以殛刑,但其后位居夏后氏集团最高权力代表者的并非他人,而是鲧之子禹;禹之后以夏后氏集团势力为依托而与益争锋的亦非他人,而是禹之子启。如果不是世袭制的存在,这种现象便很难解释。即尧舜故事所隐含的事实并不是选举制衰亡和世袭制发端的直接表现,而应是新社会集团最高领袖的诞生与继承问题,在禅让故事的背后世袭制可能早已存在。

  新石器时代晚期尤其龙山时代以来,不少聚落遗址中固定且长期沿用的贵族墓葬区也能够说明这一问题
  (59)。即如果不是世袭制的出现与存在,似乎就很难解释这些长期固定的贵族墓葬区的形成与存在。有学者研究认为,龙山时代陶寺墓地的墓葬虽有成片分布的特点,但布局方面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墓葬排列已不十分整齐,往往数座或数十座一组相对比较集中,可能已经出现了家族茔地。其中有 5 座甲种大墓集中成片,相距都在 1 米左右,各墓随葬品的细微变化又显示出埋葬时间可能略有早晚,或是同一家族中的几代人 (60),似可说明这一时期社会集团首领已经实行世袭制 (61)。而选举制和禅让制可能只是特定社会背景下的特殊现
  象。

  其五,军队可能已经作为重要的统治及对外工具而存在。一方面,在考古学文化及其区域类型接触地带的文化进退与消长现象,一般不大可能是公平协商后的和平礼让,往往伴随着武力征服下的妥协退让。另一方面,从有关五帝时代的传说资料来看,当时的战争已达到相当规模。如果没有职业军队的存在以及行之有效的组织管
  理,便难以想象尧舜禹如何能发动较大规模的战争。据考古发现的情况分析,这一时期大型墓葬中多随葬礼仪性斧钺类武器,主要用以表示身份地位,墓主人生前当是军事贵族一类的人物。中型墓葬一般随葬石质斧钺,多具实用功能,表明这类墓主人生前可能是职业战士一类的人物。这些军事贵族和职业战士可能就是当时军队的核心组成部分。

  不过,仅仅依靠这些军事贵族和职业战士,力量还相当有限,要发动较大规模的战争似乎不大可能。参考夏代军事制度的研究结果 (62),龙山时代也可能存在寓兵于农的策略,战时大量的普通战士系由一般社会成员中临时征调集结。虽不便以全民皆兵来形容,但社会成员中的成年男子在战争时期可能都有义务从军服役。这种寓兵于农的策略既不会对社会生产造成太大影响,同时又可满足战争时期组成庞大军事力量的需要。但这些大量的普通战士可能还不是常备军事力量,平时主要还是从事农业等社会生产劳动,所以在考古发现中往往看不到作为战士身份的迹象。这样看来,龙山时代的军事力量可能由三个部分即军事贵族、职业战士和非职业性普通战士构成,而前两者作为常备军事力量集中反映着军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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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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