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伤人,事故鉴定他们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有赔付,我还需要额外赔付吗?

开车撞了电动车,因为他们违章上了天桥,下来就撞上了,面部擦伤,没有其他伤。虽然事故认定他们负大部分责任,因为我们有保险,就签了全责,全部可以保,一直积极带他们治疗,前前后后花了5000多,还给他们修了电动和手机,保险公司另外还赔给他们4000块。一开始都挺好,估计回家和家里人商量了,现在非要我们在保险金额外额外再陪给他们5000块钱,请问我们拒绝赔付合理吗???

不是全部可以保。医药费中的非医保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要你俩根据责任分摊,除了这部分钱,其他都不用你出保险公司能赔掉,还有如果没有人伤的时候你认全责那是没关系的,一旦有人伤,钱少还好说,但是伤者耍无赖或者医药费用太大包含非医保较多的时候,车住方就吃亏了, 你那个5000块钱没有理由要给他们的,即使他们起诉也给不出来,追问

都在医保范围内,医药费是全赔付的,我们自己都先全部垫付了,因为是擦伤已经没什么问题了,保险公司医药费额外还赔付他们4000块钱,现在就等销案保险赔付了,他们又想私下让我们多给5000块,所以我们拒绝赔付就好了对吗?

追答

对,给不出来的,保险公司已经算误工费给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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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你可以拒绝赔付。要赔也是保险公司赔,对方如果不满意可以上法院起诉,到时如果法院判赔,也是由保险公司支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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