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电动车,因为他们违章上了天桥,下来就撞上了,面部擦伤,没有其他伤。虽然事故认定他们负大部分责任,因为我们有保险,就签了全责,全部可以保,一直积极带他们治疗,前前后后花了5000多,还给他们修了电动和手机,保险公司另外还赔给他们4000块。一开始都挺好,估计回家和家里人商量了,现在非要我们在保险金额外额外再陪给他们5000块钱,请问我们拒绝赔付合理吗???
都在医保范围内,医药费是全赔付的,我们自己都先全部垫付了,因为是擦伤已经没什么问题了,保险公司医药费额外还赔付他们4000块钱,现在就等销案保险赔付了,他们又想私下让我们多给5000块,所以我们拒绝赔付就好了对吗?
追答对,给不出来的,保险公司已经算误工费给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