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交接半年后公司要求赔偿半年前的公司损失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离职交接半年后公司要求赔偿半年前公司损失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损失是由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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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5
  如果你离职时进行了交接,担半年后用人单位要求赔偿,首先要论清楚为什么要赔偿,赔偿什么?然后再考虑。
  如果你因为在工作时经济问题,应该给予赔偿。
  如果是劳动关系问题,则不用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9-05
不具有法律效益,有关可参考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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