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时候谈好试用期5500转正后5800,报到时间是上个月15号上班,结果30号那天下午领导找
我谈话找茬并且要求降工资.
当时公司口头告诉我的是试用4700转正5000,但是最后我与行政人事口头妥协的是5000转正
5200.
公司是5号发工资.结果昨天(10月6号)上班,发下来2470,一问才告知按照4700发的便很生气,于
是直接在QQ上找老板说了两句(台湾老板国庆假期在台湾还没过来,小公司,办公室算上老板所有
员工一共七个人,办公一般是使用QQ MSN EMAIL交流的),大致的意思就是说怎么可以这样之类的
话(这些聊天记录均上传有备份).随后便被公司炒了.并且最后行政告知说我不应该跟老板说话,
就是因为我跟他说了两句,结果他坚决不给我工资并一再告知说所谓的工资已经发给我了.叫我
别再找公司要.而且到现在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
由于面试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交社保等.现在他们却说我到公司还没一个月按
规定他们有权一个月内和我签订劳工合同.
可是我现在已经被炒了,应该算终止劳动关系了.不但没有补发而且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
续是他们主动要求我办理的.这是因为他们想要我设计的作品源文件,因为我在公司担任平面设
计师一职,在职期间所做的一切作品只要设计好立马就被他们使用上了(听其他员工说老板不是
第一次这样干,找个设计师把他要求干完立即炒掉.也正因为如此我有留意并没有把我所做的原
始文件交给他们.)而我不愿意办理,因为我希望他们需要把我(上个月按照5500标准的工资而不
是按照4700的工资来发,希望能够把差价补发给我,以及这个月1-5的工资还有6号的三倍)工资算
给我,同时我再把在公司工作的作品还给他们.
虽然钱不多,但是在这短短的十几天里.几乎天天加班到深夜.有时加班到凌晨四点.没有加班费
我却只希望得到领导的肯定.到头来利用完我就用这种方式对我.我实在觉得太失望了.
法律规定是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可是现在的状况一是他们已经没有按照面试约定发
我工资,二是我现在(即2011年10月7日)已经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没有离职手续
.
上个月30号 领导工作委托我用公司的工程样机摄像机在国庆期间进行拍摄样片6号上班的时候
交给公司.但是我昨天得知他们不给补发工资,我便没有交还他们,刚刚我已经电话他们,约定明
天交还他们,但是要求他们开一张字据要求证明员工或前员工均可,我已经讲公司产品交还并且
盖上公司的章? 如果不还给他们是否会对我产生影响呢?
像我这种情况能要回工资吗?十分感谢!!!
我打算去劳动局告他们,工资可以不要甚至如果有可能我愿意自费民事诉讼他们!只希望以后不要在她们公司出现第二个我!
公司30天内与我签订合同可他们要按照4700算怎么办?如果我拒签如何解决?
我有与行政和老板的聊天记录 不知是否可作为证据
1、首先你要清楚,劳动合同上是注明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的,合同上写多少就是多少,如果公司没有按合同上的工资足额支付你,你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
2、如果30天内公司要与你签合同,只要合同不违法,你不签,公司肯定直接解雇你,你上多少天班结算多少工资就是。这种情况你劳动站是不会理睬的。至于工资标准,不能低于你公司同职业或同等岗位工资的80%,不过这点很难去取证,你要搞,公司可以马上把同等职位的人换个名称什么的。
3、如果你合同上写的是4700元,而口头说或是QQ聊天说5500元都是无效的,必须按合同上约定的为准。聊天记录是不可能采纳的,只是一说。打个比方:A和B在QQ聊天,A叫B借1万块,B爽快的答应了,并说明日早上10点给你。结果次日B并没有借A钱,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可以说A欠B1万呢。发生纠纷,难道法院会凭聊天记录作依据?显然不会。最终还是要看借条或是转账单。(你问的不是很清楚,希望我的理解是对的,如果这段不是你说的意思,就当放屁)
4、你们的聊天记录,某种程度上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重要:主要是你才发过1个月发工资,如果发过几次,而且是打到卡里的,那就以实际到账数作为依据,采取月平均工资。但你就发了1个月工资,所以说没合同什么的,你是很难去要求发多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