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14山东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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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应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时,在报名信息的备注栏中应注明资格证书的名称和取得时间。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专业)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到查询截止时间内,考生只能查询或修改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page]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4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均用A4纸打印),并于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17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应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4年9月27日上午到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桓公路9号工商银行大楼509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原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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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18

2014山东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注意事项查看:http://htwx.huatu.com/news/20140917/123629.html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7日24:00

  查询时间:2014年9月26日-9月28日12:00

  缴费时间:2014年9月26日-9月28日17:00

具体报名方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 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应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时,在报名信息的备注栏中应注明资格证书的名称和取得时间。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专业)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到查询截止时间内,考生只能查询或修改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4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均用A4纸打印),并于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17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应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4年9月27日上午到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桓公路9号工商银行大楼509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原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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