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卖的房屋未过户,买房因为是亲戚,钱也没付清, 现在想回收,可以不

95年卖的房屋未过户,买房因为是亲戚,钱也没付清,也没有收据之类的,当时私下签了个合同 现在想回收,可以吗
房屋是两层多间的,只卖了其中的一间给他

  你如果还顾及到亲戚脸面的话,法理和情理对你来说都比较纠结。
  签订买卖合同是受《民法通则》约束,任何人违约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你最好的结果是把已收到的还给亲戚(定金或分期付款事项等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再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他;最差的结果是继续履行合同,在你亲戚付清款项后,把房子依法变更过户给他。
  这里有个问题,你亲戚拖欠这么久的房款,期间你有没跟他沟通过,他有没有故意拖欠房款,还是说你们之间是默许的,合同约定中有存在:“可分期付款、等房子过户后贷款后买方再行付余款等等”之类的话。如果你们沟通后,你亲戚没故意拖欠的前提下,还是继续想买这个房子,我个人认为还是要给他机会,毕竟可能别人把房子买过去都想住了甚至已经住在里面了,你再说不卖,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也许还会有人误会你,说你等现在房价涨了,所以就反悔了)。
  房产证和土地证一样(包括你这间的变更过户),只有通过到房管和国土部门登记以后,才受法律保护,产权登记是依申请而登记的行政确认行为,依法登记后可对抗第三者,举个网上经常讲的例子:“甲、乙、丙三人,甲有一套房,把套房买给乙后,乙未及时申请变更过户的房屋产权登记,甲随后又把套房卖给了丙,丙依法依程序到房屋土地部门办理了变更过户手续,即变更到自己名义,最后结果极有可能判决,丙属善意取得,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乙丧失房屋产权,同时甲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乙的购买款和利息甚至赔偿金等”。
  你通过上述情况,可以综合去决定是否要收回,如果亲戚自愿拿回钱就退房,这样最好,但谈判协商或起诉法院裁定后收回,你们之间的关系会受影响,惦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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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8
不可以的。法律上对你的想收回想法是不支持的追问

买房钱款未付清,合同没有履行完成,不能算合同无效吗

追答

钱虽然未付清,合同未履行完也是有效合同。法律不会支持你的

第2个回答  2011-09-29
可以收回的!当时你们有写明什么时间还清尾款吗!如果有写时间是什么时间!在说你房产证哪些全是你名下的!怕什么呢 !不知道可以追问我!
第3个回答  2011-09-29
应该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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