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份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20 000元,增值税额37 400元,当月实现销售收入350 000元,销项税额59 500元。经外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该企业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该企业享受免税优惠属于直接减免形式,则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原材料并验收入库时:
2)销售产品实现收入时:
3)计算、缴纳当月应纳增值税并享受减免税时:
应纳税额:
4)假设该企业按规定享受先征后退办法进行减免。则账务处理如下:
计算、缴纳当月应纳增值税时:
应纳税额:
收到先征后退的增殖税款时:
急死了都,没人回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