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9月28日在某汽车4S店签订了“新车销售合约”,并在当天交了10000元定金。现因贷款(4S店内的金融贷款)未通过导致现在无法提车。刚才仔细看了此“合约”上面内容为:交车日期29日,下面声明:新车到店后15日内付款提车,否则视为放弃合约,并不退还定金。请问此份合约的内容是否有其法律效力,如果我放弃购车定金能退还吗?(贷款是找的4S店内的丰田金融,但合约是又没有说明此车是贷款购车之类的文字)谢谢了
唉,第一次购车,第一次与金融贷款业务打交道,哪有那么多经验啊。
这合约我是今天感觉越来越不对劲了,才拿出来把里面内容一条一条的看。
平时哪会看它反面这么多条款啊?
刚刚在网上查了关于“合约”和“定金”相关的法律资料,感觉这张纸对我很不利啊。
明天我就要去4S店和他们谈了,不知道怎么去谈。
请教可不可以死咬住“贷款是4S店代办的,是因为4S店没办好而失约”的这一点?但也无证据啊
可以的 因为我是走丰田金融的 如果没办下来 你应该提前和我说清楚 你这样耽误我提车 你可以告4S店的 你可以延期提车 还可以找4S 要求赔偿的 这4S有责任的 要么就退定金 态度强硬点不要怕 这就和买房子的定金一样 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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