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 未签合同 员工如何赔偿?

今年5月20日,我从广州赶来上海到某公司下设立的分公司工作。工作了4个多月,突然接到公司解散的消息。时间就在10月9日国庆放假后,我回来公司的第二天。至于为什么解散,不得而知。我的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前三个月都被派往外地工作。后回来刚好过试用不久,公司秘书让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老板一直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直到公司解散后,老板把合同退了回来。 我现在虽然还在办公室里面,但是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工作可做。老板有意把我调到总公司的其他部门工作,但是工资少了将近一倍。
我现在心很不甘,想不干了。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能够获得赔偿。
补充:我之前工作的那间分公司其实职责就像是总公司里面的销售部,负责销售这块,公司办公地址也是跟总公司一起。现在分公司撤销,但是总公司依然正常运作。

  在公司解散时, 未签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未超过仲裁申请时效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最多11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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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单位应该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截止目前约5个月工资。如果单位因为单位解散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则应该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约1个月工资。共计6个月工资的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3
这种情况公司可以给你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你不同意,公司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还有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如果你同意了调整岗位,公司就没有义务向你支付任何补偿。
第3个回答  2011-10-13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第4个回答  2015-06-17
申请双倍工资补偿,补偿日期自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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