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如何办理食品企业营业执照

如题所述

开店审批手续:
一些审批手续最好提前申请、咨询,这样才不会在开店的时候走冤枉路、花冤枉钱。
申请开餐馆需要前置审批,即在工商部门拿到营业执照前,必须先得到卫生许可证和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证。

具体步骤如下:
以个体工商户开一家小餐馆为例,具体程序是这样的:先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所登记名称,记住这只是登记一个名称,还没到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候。因为在领取工商执照之前,必须先到辖区内的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所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1)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
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两个必须条件是:楼上不能有居民住宅;污水要能纳入市政污水管道。上门检查的工作人员会根据营业面积的大小来决定装何种抽油烟机。自己买了家用的抽油烟机或者环保没有认可过的抽油烟机都不行。
办证处的工作人员提醒:在决定租下一个店面或是装修之前,最好向环保部门咨询一下。比如:有的店主在开店装修时,排烟口或厨房的窗口正好对准了后面的住户,即使管理部门一时不知,后面的居民还是会去投诉,最后往往得再花钱调整。

(2)卫生许可证的申领: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所申请受理,接着要让餐馆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在检查和培训合格的前提下,主要看以下几方面:一是卫生设施是否完备,主要指消毒、清洗设施;二是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面积比例是否达到。不同地段的餐馆,比例要求会不一样,事先咨询还是必要的。

(3)工商营业执照:拿到这两个证后,就可以凭这两个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

(4)按照规定,在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申领消防安全许可证,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

(5)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05
有实际的店铺,必须是商业性就可以到工商网站进行申请,当然还得提供两个人作为公司的监事职务和财务职务(只是一个职务)
第2个回答  2012-02-23
先核公司名字,然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在办理执照等等,详细可随时咨询我,我们是注册代理公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2-23
应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对象
(一)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水产品、鲜肉)。
(二)食品交易有形市场。
(三)其他。
注意: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
(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馆、饭店、食堂)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三)农民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四)其他。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程序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特别提请注意: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可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下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下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检查字体大小不一或者错页等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2.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 食品流通许可属于前置许可。申请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4.食品经营者以前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经许可机关审核后,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原卫生许可证需要换发或变更的,一律按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处理,经审核通过换发新证后,缴销原《食品卫生许可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
食品流通许可新办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说明:填写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上的填报说明。
申请人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并盖章。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说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与登记注册要求一致,申请人提交一份填写好的包含《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的《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即可。
农村地址没有门牌号的,应当提交方位图示。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其他情况,许可机关认为没有必要提供方位图示的,可以不提供具体方位图。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说明: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是指摆放食品的货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售货工具、用于散装食品的包装材料等。以及消毒设备(如紫外灯、消毒剂等)、更衣设备(更衣室、更衣间、衣柜等)、盥洗设备(洗手池)、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通过电话、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说明: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
操作流程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而在从业人员卫生、设备安全卫生、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流程。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说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台帐)、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八)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九)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除符合一般性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乳制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有能力执行乳制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经营场地要求。销售、贮存乳制品的地点应当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米以外。
3.经营设备设施要求。乳制品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乳制品对贮存、销售有特别要求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贮存、销售要求的设备设施。
4.有完善的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经营者应当保证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符合有关乳制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乳制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应当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者,还应当保证严格按照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进货。
5.乳品经营者应当提供银行开户名和账号在内的相关信息。
6.申请人知悉乳制品已经列为食品流通许可经营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以及知悉无证照经营乳制品法律后果的书面声明。
7.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市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名称、负责人、主体类型改变,应先行变更营业执照,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同时涉及地址、许可范围变更的,应先行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再变更营业执照。
(四)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食品流通经营企业跨管辖区域变更地址,凭准予企业迁出和迁入的证明向新经营场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档案资料与登记档案资料应一并移转。

注意:个体工商户不能进行负责人变更及跨区县变更经营场所。
食品流通许可延续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更换、增(减)补证申请书》;
(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申请人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30日前提出申请。
补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更换、增(减)补证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三)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提示:
(一)名称有效期
提交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
(二)关于申请人
有形市场内的食品摊贩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可委托市场经营管理者统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该食品经营者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该食品经营者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被处以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经营企业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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