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失业政府有何保障及自己创业有何优惠政策

我工作了十多年的公司下个月就要关门倒闭了,我也失业了。我是深圳市龙岗区的户口,因岁数比较大,请问如想再找工作,政府有何免费的培训及推荐工作的政策。如果想自己在深圳创业,政府又有何优惠政策呢?比如税收方面是否有减免等。出厂那天是否要叫厂里面写一张关于离职方面的证明呢?具体格式内容怎样写呢?我怕到时厂部不知会不会写。另关于深圳市的《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 去那里办理呢?是否由厂部出一张离职证明后自己去龙岗区劳动局办理呢?还是去街道办办理呢?
以上请详细回答,或发短消息给我。谢谢!

一 深圳市龙岗区户籍人员失业登记
(一)办理依据
劳部发[1995]356号《关于印发〈就业登记规定〉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应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
(二)办理失业登记的对象和条件
办理《深圳市失业人员证》的对象和条件是:(1)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的新成长劳动力;(2)无工作关系仅通过公安部门迁户进入深圳的人员。(3)新购房入户进入本辖区的。
(三)《深圳市失业人员证》(黄本)的办理程序
1、本辖区户籍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男18周岁—60周岁、女18周岁—50周岁)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一寸彩照二张
(4)居委会开的失业证明;
(5)计划生育证明(由镇(街道)计生办或居委会出具);
(6)毕业证;
(7)其它相关资料。
(四)办理时限
即办。

二、深圳市户籍居民就业登记
(一) 办理依据
劳部发[1995]356号《关于印发〈就业登记规定〉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深圳市户籍居民就业登记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为失业人员办理。办理就业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
(1)户口本;
(2)《深圳市失业人员证》;
(三)办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居民就业登记表》并按表中要求到有关单位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3)填写《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并按签注劳动合同期限在手册有关框格内加盖单位公章;
(4)填写深圳市龙岗区就业员工登记表。
(5)镇(街道)劳动服务中心在《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就业登记框内盖上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业务专用章;
(四)办理时限
即办。

三、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
外国人在深就业
(一)行政许可内容
外国人在深圳就业
(二)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11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
(三)行政许可条件
外国人在深圳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初次办理
(1)申请;
(2)经批准后,用人单位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3)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公安部门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
(4)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申领《外国人就业证》。
2、延期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外国人在本单位工作,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就业延期申请。
(五)行政许可时限
受理之日起许可证5个工作日,新办外国人就业证5个工作日,延期外国人就业证5个工作日。
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 行政许可内容
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102号 劳动部1994年2月2 1日颁布).

(三) 行政许可条件

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持有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

2、具有所要从事工作的技能资格证明或相应的学历证明及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四)行政许可程序

1、初次办理

(1)申请;

(2)审核;

(3)用人单位经批准后领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2、延期

用人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台港澳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后一个月内提出就业延期申请。

(五)行政许可时限

受理之日新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5个工作日,延期台港澳人员就业证5个工作日。

四、劳务工招用

(一) 办理依据

《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

(二)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

全卫生生产条件,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

2、用人单位应为劳务工提供必要的生活卫生条件;

3、劳务工应具备: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三)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办理备案登记。

(四) 办理时限

即办。

五、深圳市户籍员工就业转失业登记

(一)办理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失去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者撤消;2、用人单位被依法整顿;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条件

办理就业转失业登记手续,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深圳市户籍员工;

2、工作期间依法办理了劳动用工手续(其中由市外招调入户的,在本市工作时间须满一年以上);

3、由于法律、政策规定的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并办理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有再就业愿望。

(三)办理程序

1、办理就业转失业登记手续

第一步,参加公共就业指导课学习。

凡需要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均应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免费的公共就业指导课的学习,就业指导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

(2)失业人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尽义务;

(3)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项目;

(4)就业形势分析;

(5)求职技巧等;

第二步,填写《深圳市就业转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本人档案等相关资料,经审验合格后,即可办理就业转失业登记手续,领取《深圳市失业员工证》。

参加公共就业指导课和领取失业员工证时,均需本人亲自到场,不能由单位或其他人代办。本人档案可由原单位密封好后交员工本人携带。按规定,档案内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工呈批表或调动通知书;

(2)《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

(3)劳动合同书;

(4)已缴纳社会保险清单;

(5)属市外调入的,还需提交完整的内地档案材料。此外,还应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交验身份证原件。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的年审和换发新证

《深圳市失业员工证》的首页已注明了该证件的有效期,有效期满应及时携带该证到原办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或换发新证,否则证件作废。

3、《深圳市失业员工证》的遗失补办

如果不慎遗失了《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应立即申请补办。补办程序是:

(1)登报声明挂失;

(2)失业员工持报纸刊登的遗失启事、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和一张一寸免冠近照到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办。

4、代办失业员工退休手续

失业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当月的20日之前,申报以下退休材料:

(1)填写《员工养老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即办。

六、《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年审

(一)办理依据

《广东省〈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粤劳社[2003]12号)。

(二)办理条件

1、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三)办理程序

1、需提交资料:

(1)国有企业失业人员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员工证、近期社会保险清单、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居民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社会保险清单、失业员工证(或失业人员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凭证、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2、申领程序:

(1)查验上述材料;

(2)填写《深圳市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

(3)公示三天后领证。

3、《再就业优惠证》的年审:

《再就业优惠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必须将《再就业优惠证》交发证机关免费年审。年审不合格的予以注销,未经年审的自动失效。

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年审需提交本人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

(四)办理时限

《再就业优惠证》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

七、小额担保贷款

(一)办理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12月24日)银发[2002]394号;

2、深圳市劳动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劳[2003]133号。

(二)办理条件

1、持有效的深圳市《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

2、项目计划切实可行且符合项目政策文件范围;

3、自筹资金达到贷款金额10%以上(贷款前以借款人名义存入深圳市商业银行,与贷款本金一并使用)。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自愿申请。借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呈批表》;

(2)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

(3)借款人个人资料:借款人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推荐。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在接到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贷款的推荐意见。

街道(镇)尚未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的,贷款人直接向本人《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机构申请。

3、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借款人向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审查。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对有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推荐意见的,在 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对直接受理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

4、商业银行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并放贷。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参考劳动保障部门意见,于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答复是否给予贷款,并办妥相关手续。

八、企业招用失业人员

(一)办理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2]160号;

2、深圳市劳动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劳[2003]121号。

(二)办理条件

新办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现有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其新增岗位招收失业人员达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①利用原企业三类资产,②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③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达30%以上,④与安置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三)办理程序

1、送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职工花名册、与招用失业分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招用职工缴纳社保记录;

2、劳动保障部门核查被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优惠政策对象、核查被招用人数在企业总人数的比例、是否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核查被招用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

(四)办理时限

即办。

九、技能培训报名

(一)办理依据

按深劳[2004]18号文规定:失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参加政府资助的技能培训,不受次数限制。参加中级以下技能培训每次可报销不超过2000元的培训学费。参加中级及以上技能培训学费报销不限额度。

(二)办理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有蓝色《失业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三)办理程序

1、失业人员凭失业员工证,提出培训申请;

2、工作人员指导失业人员选择参加技能培训的科目(一次只能报一个科目,培训合格后再报另一个科目),并即时开出《推荐失业人员培训介绍信》;

3、失业人员持《推荐失业人员培训介绍信》到选定的培训基地参加选定科目的培训,并预交全额培训费用。困难失业人员培训费可酌情减免;

4、培训合格后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培训合格证和缴纳的培训费凭证到原交费地点报销培训费(参加中级及以上技能培训的,需持有劳动技能鉴定部门签发的中级及以上的等级证书);

5、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未能通过考核,或不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而擅自在非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不能报销培训费。

(四)办理时限

即办。

十、生活补贴申请

(一)办理依据

按深劳[2004]18号文规定:困难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期间,可向市、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生活困难补助。

补助的标准为:实际上课天数×(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1)。

(二)办理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有蓝色《失业证》的就业转失业困难失业人员。

(三)办理程序

凭困难失业人员失业证提出申请,并领取《深圳市困难失业人员技能培训生活补助申请表》,填写并加贴照片后,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失业人员失业证复印件(验原件);

2、参加技能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3、有授课老师签名的考勤表(由培训部统一印制)复印件,并加盖培训机构印章。

4、本人在招商银行开户的存折帐号或卡号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将生活困难补助汇入个人招商帐户。

十一、定向培训申报

(一) 办理依据

深劳[2000]75号、[2003]120号文规定:定向培训由就业服务机构委托培训机构或者企业为失业人员进入特定岗位前开展的培训。

(二) 办理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有蓝色《失业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培训人数不超过企业拟录用人数的200%,培训时间不超过2个月。

(三)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定向培训书面申请,具体包括:培训要求、招用人数、培训人数(最多不超过企业拟录用人数的200%)、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

2、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岗位技能要求和培训计划,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包括:教学环境、师资力量、培训计划及培训费用等。

3、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收到以上两单位申请书审核同意后,签订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三方定向培训协议书。

4、定向培训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失业人员参加。

5、培训合格率、再就业录用人数比例及培训费用支付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6、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按招用人数录取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1)《失业人员定向培训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4)员工社会劳动保险清单;

(5)培训机构开户银行、帐号

(四) 办理时限

收到用人单位和培训单位申请后10个工作日。

九、随岗培训申报

(一) 办理依据

深劳[2000]75号、[2003]120号、[2004]18号文规定:对于技术工种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采取师傅带徒弟的办法,对失业人员进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即随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失业人员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失业人员随岗培训期间,由市、区就业服务机构按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生活补贴。

(二) 办理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有蓝色《失业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必须是技能性工种的工作岗位。

(三) 办理程序

1、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随岗培训申请(说明所需工种、培训内容、带教师傅、培训时间等);

2、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签订三方随岗培训协议书。

3、随岗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填写《深圳市失业人员随岗培训期间生活补贴领取表》和《失业人员随岗培训花名册》,并提交上述两表及下列资料:

(1)有失业人员本人签名的生活补贴发放表复印件(验原件);

(2)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劳动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4)员工社会保险清单;

(5)用人单位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

(四) 办理时限

就业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核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并将垫付款汇入用人单位的银行帐户。

十二、失业员工求职登记

(一) 办理依据

1、关于实施深圳市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关爱·自立”行动的通知(深劳[2004]16号);

2、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困难失业人员托底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劳[2003]119号)。

(二) 办理条件

已办理就业转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愿望的人员。

(三) 办理程序

1、失业员工凭有效《失业员工证》填写《深圳市失业员工求职登记表》。

2、工作人员根据失业员工个人条件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推荐。

3、失业员工在接到面试通知后,按照通知的要求到就业服务机构开介绍信或根据约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方面试。

4、失业员工需在20天内持介绍信反馈应聘情况,以便工作人员决定是否继续提供推荐服务。

5、求职的失业人员两次均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推荐或放弃就业机会的,就业服务机构不再对其进行就业服务。

(四) 办理时限

《深圳市失业员工求职登记表》的申请和录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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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12
  失业证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且要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单位出具证明。

  办理失业证须知: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深圳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税费减免少压力优惠政策增助力

  税收方面:(一)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的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其他方面: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免交的收费项目包括: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个体工商户缴费卡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治安联防费;

  7、文化部门收取的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

  以上优惠政策执行时间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关于印发《深圳市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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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06年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社〔2006〕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7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岗区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50个小型项目投资额介于5000~50000元之间

  千余失业人员自选创业项目

  昨天,以“激情创业、成就梦想”为主题的首届龙岗区创业项目推介会在龙岗文化中心举行,50家企业展示的小型创业项目吸引了1500多名失业人员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参加。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年审

  一、发放

  (一)问: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在哪办理?
  答: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在本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理;

  (二)问: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
  答:
  1、国有企业的失业员工(包括曾在国企工作过的失业人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三)问: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
  1、国有企业失业员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员工(人员)证、近期社会保险清单、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员工(人员)证、近期社会保险清单、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凭证、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四)问:申领程序如何?
  答:
  1、查验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深圳市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
  3、公示三天提交审批后,五天领证。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

  二、年审

  问:如何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年审?
  答:
  1、《再就业优惠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必须将《再就业优惠证》交发证机关免费年审。年审不合格的予以注消,未经年审的自动失效。
  2、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年审需提交本人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

  三、办理地点

  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

  张女士来电询问:低保对象培训点到底有哪些?她是一个低保户家庭,前几天,她从报纸上看到,深圳市的“低保对象可获培训”,张女士想问一下,培训点到底有哪些?
  可与以下七家低保对象培训点联系

  深圳目前确定7家市、区两级低保对象免费培训点。分别是:1.深圳市职业训练学院:福田区上梅林越华路职业训练大厦;2.深圳市职业训练学院(罗湖培训分教中心):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3.深圳市职业训练学院(八卦岭分教中心):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二路612栋市劳动就业服务大厦;4.深圳市职业训练学院(南山分教中心):南山区登良路南园综合大楼;5.盐田区职业培训中心:盐田区深圳市东部人力资源市场西侧一楼;6.龙岗区劳动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龙岗区劳动局314室培训中心报名室;7.宝安区劳动局培训中心:宝安区79区宝民2路82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07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一、失业人员创业享受优惠政策
1.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注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照15万元每人计算,最高不超过7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给予当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1/3的贷款利率贴息。创办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10类人群,根据其提供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可申请不超过3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基准利率100%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企业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享受优惠政策
1.用人单位社保补贴。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4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安置重庆籍农民工等五类人员数量达到100人以上,且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规定在国有及地方控股银行取得已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且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可申报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
第3个回答  2019-09-02
深户失业了,办理失业登记证后注册公司创业,可以申请深圳政府创业补贴
创业补贴项目及金额

1,初创补贴;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可申请(1-1.5万 / 每人)一次性发放。
2,社保补贴: 缴纳社保满三个月可申请(620 / 月)一个季度申请一次,补贴三年。
3,场地补贴:要红本租赁合同和水电发票可申请 (500—2340 / 月)一个季度申请一次,补贴三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员工社保满六个月可申请,员工≤3人,每人一次性补贴2000元,公司员工>3人,每增加1人,补贴金额增加3000一年领取一次,持续三年。
5,免息贷款:最高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