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的公司是可以帮助员工补缴以前的社保的,但是只能从公司成立时补缴。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4、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是不可以的;
一、因为新开的公司,还是第一次办理社保,以前根本不存在,你以前也没有在该公司上班,所以社保是无法补缴的;
二、社保补缴的年限是最近2年,如果超过2年的社保一般是无法补缴的,社保部门也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