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0-26
关于商业贿赂罪的概念,就有两种不同的表达和界定,
一是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况看作是我国对商业贿赂罪的立法规定,认为商业贿赂罪是指在商业购销活动中给予或收受回扣,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注:张兆松、杨勤法“商业贿赂罪初探”《中外法学》1995年第2期)。该种观点将商业贿赂罪界定在商业
购销活动中,回扣的给予和收受上。
二是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九条规定的情况视为是我国刑事法律对商业贿赂罪的规定,认为商业贿赂罪是指中国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行为(注:武检研撰“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该观点将商业贿赂罪界定在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贿赂上。
刑法上的构成要件:
主体:董事、监事或者职工
主观方面:非法牟利
客体:侵犯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
第2个回答 2019-07-31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方面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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