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扣式脚手架搭设规范

如题所述

独立高支模架的搭设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应超过3:1。
轮扣式脚手架内支撑步距应符合规定:高度不超过8米时,步距不超过1.5米;高度超过8米时,步距不超过1.5米。
可调底座的使用要求: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应超过300毫米,底层水平杆距地面高度不应超过550毫米。
可调托座的使用要求:托座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400毫米,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150毫米。
双排外脚手架的搭设应满足步距宜为2米,立杆纵距宜为1.5米或1.8米,且不超过2.1米,立杆横距宜为0.9米或1.2米。连续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4米。
双排脚手架的每步水平杆层,若无挂钩钢脚手板加强,应每5跨设置水平斜杆。
连墙件与架体的连接点至盘扣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毫米。
轮扣式脚手架斜拉杆布置应符合规范:在允许搭设高度24米范围内,沿架体外侧纵向每5跨每层应设置一根竖向斜拉杆或每5跨间应设置扣件钢管剪刀撑。
轮扣式脚手架的使用应遵循规范:
- 搭设前应勘查场地,松动地面应夯实。
- 脚手架表面破损或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 对接使用的零件应进行检查,确保连接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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