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利用暑假时间单独给学生补课,教育局不管吗?

咸祥学校班主任和数学老师在暑假期间给班里学生单独补课,还不让其他学生知道,教育局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教育部出台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采取了区别对待、分类治理、突出重点的态度,集中治理社会关注度高且影响恶劣的收取费用的补课行为。

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并充分考察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在教师特定身份行为限制与公民基本权利之间寻找到了“严禁有偿补课”这一分界点。

将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且不收取费用的情形排除在外,在通知中肯定并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

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行为,有效解决了我国多年来补课治理的困境。

退休教师已经不再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规定》调整范围。

对此要结合《规定》配发通知和《处理办法》从三个方面理解执行:

第一,经认定构成有偿补课的,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理,明确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规定》全面实施。

第二,对情节严重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从重处理。根据《教师法》第八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是教师的法定义务。

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可能构成《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形。

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教师有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要从重处罚。

第三,对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要于法有据,宽严有度,轻重适中,循序渐进,尽量采取温和方式,尤其要注意根据《处理办法》遵循相应程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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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3
各地区的教委所发放的文件不知是否一样,国家教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学生放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办里补习班,教育局发的文件应该管的,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不是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反映到教育局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