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土地使用权不能作纳税抵押

如题所述

因为根据国税总局《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第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但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
  (八)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不予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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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7
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的,你抵押干啥,债权人也不能取得所有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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