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虐待小孩,我该如何起诉

如题所述

您好,前夫虐待小孩是属于家暴行为。家暴到轻伤以上是可以判刑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不管是对妻子对丈夫还是对孩子家暴都不行,这种事完全不符合社会道德秩序,也违背了法律,对于离婚后前夫虐待小孩,这种情况其实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选择许许多多的方式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甚至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
首先就是如果孩子身上有伤疤,比如说被前锋虐待后的伤疤留下来的痕迹,那么妻子可以立马将其拍照留在手机里作为一个证据,这个是非常有效果的,而且这个证据是能够起到非常关键性作用,其次对孩子进行咨询和审问可以将其录音,因为孩子是不会说谎的,这个时候录音也是非常重要,而且录音的证据份量也非常足。最后自己还要写一份材料,就是关于前夫虐待孩子,有始有终,还有自己的相关证据要写入材料中,这是有必要,毕竟材料的收集是包括相应手续,录音,照片都要备份,然后打印出来,将相关证据材料交到法院系统由法院审核。
温馨提示:建议在遇到家暴时,当场尽量不要激化矛盾,在吵架过程中,尽量不要去触碰对方的底线或者故意激怒对方,应当先避其锋芒,保证自身安全,找到合适的机会离开。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要求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或者治安拘留,证据都是基础。在遇到家暴后,第一时间要报警处理,并且在警察出警后尽快至医院就诊,保留被家暴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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