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如题所述

一、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二、南京公积金贷100万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三、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具体如下: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四、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一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状态。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
(三)办理购房贷款的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四)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之内申请贷款。
购买二手房的,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
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总价的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30%。第二次申请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60%。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
(七)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出具能够在处分抵
(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什么时候进行提取操作?
每月的15日前,在管理中心收到前提供的委托人上月还款信息后进行委托提取操作。
协议签订后,借款人为何还需在还款账户留存部分
因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系统数据传输采集存在时间差,可能出现委托提取个人住房公积人住房贷款还款日期之后的情形,款账户最好预存至少一个月的应还款额以防止此笔贷款逾期。
不能签订委托逐
1.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
3.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申请人到哪里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地址:南京市延龄巷133号4楼)
电话:025-8455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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