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的三类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这类贫困户通常是没有劳动力或者劳动力严重缺乏的,例如老人、残疾人等。他们由于身体原因,无法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足够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因此被认定为贫困户。
2.缺乏土地等资源的贫困户:这类贫困户通常是没有土地、水源、矿产等资源丰富的地区生活的贫困户。由于缺乏必要的生产资料,他们往往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生产获得足够的收入,因此也属于贫困户的范畴。
3.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陷入贫困的农户:这类贫困户是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如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农户。虽然他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渐走出困境,但由于之前遭遇的特殊情况,他们可能会在短期内仍然被认定为贫困户。
总的来说,这三类人员都是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摆脱贫困,因此被纳入贫困户的范畴进行帮扶。具体的认定标准和帮扶措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