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合并计税吗

如题所述

个人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不合并计税。
个人经营所得指的是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工资薪金是因受雇获得的劳动报酬。个人经营所得计税时,应以实际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的净额为基础。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应以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基础。两种所得在税法上有区分,实际操作中不合并计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1. 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按月为一个纳税期,适用累进税率表,根据每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计算应纳税额;
2. 经营所得计税方法:可选择按季或年为一个纳税期,适用不同的累进税率表,根据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计算应纳税额;
3. 工资薪金与经营所得合并计税:在某些国家或地区,这两类所得可能需要合并计税,但在中国目前是分开计税的;
4. 专项附加扣除:针对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5. 简易计税方法: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所得,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扣预缴税款。
综上所述,个人经营所得与工资薪金在税法上被明确区分,前者基于净收入计税,后者则扣除法定项目后计税,且在实际税务操作中,这两种所得不会合并计税,反映了税法对不同收入来源的差异化税收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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