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弯道超速撞上自行车,怎么办?

如题所述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 非机动车,第十八条“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节 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的通行规定,第五十七条“(十一)不得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5.1.1 最高车速,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
按照上述规定,首先该电动自行车应该是已经获得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才能上路行驶;
其次,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人。
我认为,由于骑车人违法载人在先,所以应该负事故全责。
关于误工费和医疗费,我的看法是:医疗费要保留正式*和明细单,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最有力的证据;误工费至少应该有单位开出的证明(比如说月工资标准或是工资卡记载的上月工资等等)。
我也只是很业余的意见,保险起见,我建议你找个律师事务所或是法律援助中心,做个专业咨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